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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为贯彻无锡市律师协会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坚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无锡市委关于律师行业“公正廉洁执业、促进和谐稳定、服务科学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规定。
二、保持党员律师的政治灵敏性,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法律顾问单位和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弘扬正气,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争做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
四、严格按照诉讼活动中的法律规定和职业纪律规范与法官、仲裁员、检察官的关系,自觉维护司法公正,为无锡法治事业的和谐稳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
承诺人:林红
2010年7月28日 |
承诺书 |
在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中,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将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做好模范和表率,现公开承诺如下:
1、加强政治政论学习,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对党忠诚。
3、热心服务群众,积极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参加各项社会主义公益事业。
4、 当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与本所和本律师的合法权益出现利益冲突时,将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利益放在首位。
5、遵纪守法,维护宪法和《律师法》等其他法律权威,勤勉尽责。
6、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做遵守社会公德模范,同社会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维护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
承诺人:沈健
201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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